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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出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

1日起,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厦门自贸委)联合推动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厦门自贸片区一家新入驻创业投资的新材料企业,成为通过登记确认制新设的首家企业,并拿到了全市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

“非常简便高效,让我们真切享受和感受到市场监管效率、自贸区速度。”当天上午,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服务大厅,领到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的谭女士称赞不已。她介绍,获知厦门自贸片区今天开始实施登记确认制,上午过来申请办理,而注册申请提交不到半小时,厦门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局即发出了第一张商事登记确认制执照,“整个流程比以往简单得多”,只需在网上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登记即可,大大压缩了办事流程,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

厦门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诞生。人民网 余乃鎏摄
厦门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诞生。人民网 余乃鎏摄


“实施首日,以登记确认制方式办理登记申请的企业已有17户。”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王志鲁介绍,以往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实行的是行政许可。今后,厦门自贸片区内的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登记确认制。同时,厦门市场监管局在线上开设确认制申办端口,选择登记确认制的企业,可通过“全程网办”办理注册登记,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任免文件等过程性材料,不仅为企业节约大量时间,还减少了对本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部管理的干预,最大限度尊重企业意思自治。

据悉,今年9月28日,厦门市场监管局、厦门自贸委联合印发《试行办法》,率先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探索理清政府管理和商事主体意思自治,让政府管理归位,激活主体更大活力,让市场准入更便捷、登记程序更透明、办理流程更顺畅、监管服务更精准。

据介绍,商事登记确认制的试行,大大简化了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股东会决议、任免文件等多种类型的企业内部自治材料无需提交,还精简了办事流程,且部分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将经营场所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成为全国现有实施确认制改革中的第一例。

厦门自贸片区一新材料企业拿到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人民网 余乃鎏摄
厦门自贸片区一新材料企业拿到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人民网 余乃鎏摄



值得一提的是,《试行办法》出台后,为在厦门自贸片区顺利推进实施登记确认制奠定基础,厦门市场监管局还专门组织人员探讨业务流程提升方案,全面改造全程网办流程,开展多轮应用演练,以实现不同登记模式的有效衔接和无感切换,并实现“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

厦门自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办法》重在“放管结合”,其以主体自治为内容撬动登记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出“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的登记体系,对依法作出的登记备案结果进行确认登记,有助于激活市场主体更大活力。

接下来,厦门自贸片区将配套改造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无感填报自行公示信息。同时,在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探索推进无感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式,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实现“放”而有序、“管”而有效、“服”而有益。


责任编辑:吴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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