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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芷澧兰】李玟被“复活” AI滥用属违法

“嘿,你们好吗,我是coco李玟,我知道你们可能会感到惊讶,甚至有些不真实,但请相信我,这是一个充满着爱和感激的时刻,因为我有机会通过这段视频与你们相聚,感激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爱,我爱你们。”

图源网络

2024年3月,网络上突然出现了已逝世歌手李玟的问候视频,视频旁标注着:视频和声音均由AI生成,网络上流传的类似AI生成的明星问候视频,视频粗略似有瑕疵,但也与真人录制无甚太大区别。所谓“AI复活 科技向善”不过是市面上的商人们为了赚钱的噱头,复活某人已经被明码标价,逝者照片动起来并说话要298元、克隆逝者声音与视频1498元。已逝去的人生前的形象未经家人同意被无良商人用来盈利,看到AI视频的明星家人们伤疤被揭开,再次感受到家人已矣的悲伤。

继视频在网络上持续被传播,李玟的母亲在29日已委托律师声明,称相关视频涉嫌侵权且对亲人带来二次伤害,要求下架。李玟的家人已经不是第一个就此事表态的当事人家属了,此前被AI“复活”的乔任梁、高以翔、江歌等亲人都对此事表态,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态度——不能接受。

即使不从伦理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1019条也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第994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上不乏过度思念亲人寻求AI“复活”的用户,他们作为亲人自愿使用这项技术,或许能给在世的人一些心灵慰藉,弥补遗憾。但如果未经亲人家属授权,擅自使用逝世人形象进行创作将面临违法风险。

例如此次网络上挂羊头卖狗肉的各类AI交易账户,未经其家人允许,传播已经逝世明星的AI视频并以此盈利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即利用信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制作和使用、公开他人肖像。而当死者的肖像权受到侵害,其配偶、子女、父母皆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AI虽然功能强大、便捷,但一旦被用于各类不道德、违法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也是巨大的。AI“复活”也仅是其实际运用的冰山一角,我们不排斥AI的使用,但不希望AI的滥用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不同程度上的各种伤害和风险。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栏目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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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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