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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呈现营商新实践,来看徐汇做法!

  1月28日,上海召开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上发布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了4方面27大项195小项任务举措。《行动方案》在保持前五版方案延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创新性、突出集成性、巩固实效性,接续接力深化改革,持续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为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进步,我们将推送各区的好做法、好举措。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高效监管,破除“框框”、创新监管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优化监管方式,全市首批“集装箱餐饮”落户在徐汇滨江公共开放空间,背后正是营商新实践和监管新模式良性互动的生动缩影,来看徐汇区是这样做的!

  过去,受到规划、房屋性质、生态环境和风貌保护等因素的限制,市民游客想在“一江一河”沿岸尽情感受“烟火气”,往往“可想而不可望”。按照传统的行政审批观念,集装箱缺乏食品经营许可必须的配套设施,较为局促的面积也难以让布局合规,压根不属于食品经营场所,餐饮单位也就难以拿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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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餐饮

  市民游客期盼“一江一河”更有“烟火气”,企业和群众有所呼,政府部门就必有所应。针对“集装箱餐饮”这一全新业态落地的问题,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创新优化服务,加强审管联动,打造出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实践。

  前端创新审批模式,化解“集装箱餐饮”备案难题

  徐汇市场监管局加速联动,从我市已全面施行的“小型餐饮备案”制度中,找到了“集装箱餐饮”这一全新业态经营活路。根据制度显示,经营场所不符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单位,满足至少3个基本条件就能获得备案开展经营活动:人民群众有需求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和加工卫生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经过严密论证认为,固定在指定点位上的集装箱或餐车都可以算作“固定经营场所”,并以此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并得到了认可。这种营商环境“微创新”,正是“集装箱餐饮”能够顺利通过小型餐饮备案的重要基础。

  与常规餐饮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显示的经营地址门牌号不同,“集装箱餐饮”在经营地址表述上进行了创新。比如,滨江某品牌冰激凌集装箱售卖点的临时备案公示卡上标注“7-11便利店(瑞宁路295号)南侧约90米”。在小型餐饮备案审查的过程中,允许7-11便利店门牌号对应的空间从点变成面,让7-11便利店附近的“集装箱餐饮”能够挂靠7-11便利店的门牌号,扫除了没有确切、规范的经营地址而无法申请小型餐饮备案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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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端规范监管路径,让“烟火气”远离“脏乱弃”

  为了让滨江烟火气与颜值并存,保障沿江餐车和集装箱商业站点规范经营,徐汇区食药安办、徐汇滨江管委办联合制定了《徐汇滨江公共开放空间小型餐饮备案规范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徐汇滨江管委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属地街镇等部门职责,共同对这些特殊的商业站点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从承办单位资质到站点选址、硬件设施,再到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指引》都有详细要求。

  《指引》对具体经营业态和品种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原则上以现制现售的热加工工艺和简单处理的食品为主,经营单位的食品供应方案需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街道会审,不得转包,不得擅自增加、变更供应品种,确保在提升“烟火气”的同时,守住滨江水岸“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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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服促管、管服融合,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为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和监管、活力和秩序,一体推进营商服务和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出台了《关于树立服务型标杆、开展预防性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政务服务“提档升级”、风险隐患“正本清源”、合规经营“示范引领”等十大行动、44项任务。通过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营造更为安全稳定、更加公平有序、更具创新活力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卢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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